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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调整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含工伤保险)

编辑:管理员时间:2021-09-14整理: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4906元,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工伤)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下限按照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60%的比例相应确定为18726元、3746元。我市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据此调整,自9月起当期缴费按照新标准执行,10月起将对2021年1月至8月保险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此次调整无需参保单位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2021年个人月缴费基数超过18726元,低于3746元的单位参保人员以及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200%、100%、80%、60%五档确定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均在此次缴费基数的调整范围。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