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条件发生变化!
编辑:时间:2026-01-15整理:
青岛市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条件发生变化!
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材料清单
1.解除报告书(左上角加盖公章)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没有青岛市社保卡的最好提供四大行的一类银行卡,邮政、地方信用社的不可以)
3.委托办理的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伤残级别为:5-6级伤残的和2024年4月之前解除合同的7-10级伤残的,需要提供三方协议(单位盖公章,本人签字按手印)
5.承诺书(法人、经办人、受伤职工都必须签字按手印,单位加盖公章)
6.单位付款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支付凭证
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注意事项
1.法人不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变更法人或注销法人之后可以。需要提供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从入职当月一直到离职当月的保险必须正常缴纳。
4.自收到鉴定结论起,15天以后才可办理。
5.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原因是“劳动合同到期或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五级、六级工伤职工解除原因只能是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才可办理。
6.解除劳动关系后三个月内未在原单位及其从属单位投保缴费的,准予拨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