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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工伤认定期限还能申请赔偿吗?

编辑:时间:2024-03-18整理:

错过工伤认定期限还能申请赔偿吗?


近日,河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纠纷案件,让我们通过案例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

小林是A公司的员工,被派到B公司的办公场所从事保洁工作。2018年11月,小林在B公司做保洁期间不慎摔倒并受伤,事发时正值B公司安装门禁的施工期间。

同日,小林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小林多次到医院检查,还因术后问题住院继续医治,产生数万元的医疗费用。后小林于2021年12月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部门认为

小林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超过1年时效期,故决定不予受理。

小林决定对A公司提起侵权之诉

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小林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在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范畴,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公司未能证明其为小林办理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在小林受伤后该公司也未于规定时限内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述情形导致小林受伤后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也不能依据条例规定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向劳动单位提起侵权之诉。

小林在工作期间受伤,用人单位A公司应当对小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林作为成年人在案涉发生地处于施工情况下,其通行此处时疏于注意,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责任。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

对于小林的经济损失,法院酌定由A公司承担65%的赔偿责任,小林自行承担35%的责任。

典型意义

实践中,劳动者因工伤认定申请逾期导致无法认定工伤,从而不能顺利获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工伤职工维权无门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提起侵权之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之前,必须已经就该损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过权利,在通过相应程序主张后不符合工伤条件时,才可再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本案中,法院作为保障劳动者享有和获得赔偿的法定利益的最后救济途径,通过司法手段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