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 正文

工伤职工短暂到岗上班后伤情持续仍需治疗应认定停工留薪期继续

编辑:时间:2026-06-08整理:


裁判要旨



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短暂返岗工作后伤情持续仍需治疗,应视为其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日,俞某入职某汽车销售公司。2022年12月2日,俞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2022年12月2日开始,俞某在医院持续进行治疗。2023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俞某到岗上班。期间,俞某告知公司上了几天班后又感不适需要继续治疗休养,并向销售公司提交了医疗资料,主张其仍处于停工留薪期。销售公司不予批准。后俞某于2023年3月9日到岗上班,销售公司以俞某该期间属于请事假为由拒绝支付2023年2月、3月工资。俞某不服,经仲裁后诉至法院。

裁判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本案中,俞某虽然于2023年1月28日至31日期间到岗上班,但其此后及时告知了销售公司上了几天班后又感不适、需要遵医嘱在家静养,且俞某此后亦及时向销售公司提交了病历、休假单、医嘱单等,足以证明其当时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销售公司以其短暂到岗上班即认定其已经完全恢复工作能力、停工留薪期结束,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销售公司支付俞某2023年2月工资5243.75元、3月工资1491.62元。

典型意义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其意义在于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需求。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可以照常领取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不仅确保了工伤职工的经济权益,还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工伤职工即使短暂返岗,但发现病情仍然持续,并需要进一步治疗,应视为仍处于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包容,依法继续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