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打工受伤,没缴工伤险到底谁赔?
编辑:时间:2026-08-02整理: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
2023年6月,B某入职四川雅安天全某民宿公司,在店内从事服务员工作。入职时,B某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期间,民宿公司没有依法为B某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1月,B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B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2025年1月,人社部门作出认定,B某所受伤害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民宿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诉讼请求均被驳回。拿到工伤认定后,B某就工伤待遇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仲裁委以“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B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宿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公司一方的逻辑是:B某属于“超龄务工人员”,双方并非标准劳动关系,且自己没缴工伤保险是有“客观原因”的,因此不应由企业全额赔付。B某则主张,自己虽超龄,但确实在民宿公司务工、接受管理、领取报酬,工伤客观存在,而公司未依法参保导致自己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待遇,这笔钱理应由公司承担。天全法院审理后认为,B某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并经过法院诉讼维持,其所受伤害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关于“超龄”问题,法院指出,B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旧依靠务工收入维持生活,符合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关于责任承担,法院明确,民宿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付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民宿公司支付B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十一万九千七百元。法官在释法中还特别提到,“银发务工”群体规模庞大,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曾长期存在制度短板。本案裁判理念与2026年7月1日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高度契合——该规定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参保缴费。本案既维护了超龄劳动者权益,也为新规落地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本案厘清了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超龄”不等于“没资格享受工伤待遇”。过去实践中,部分仲裁机构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超龄人员的工伤待遇申请,导致维权受阻。但司法导向已经转变:判断能否享受工伤保险,核心看是否“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依靠务工维持生活。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即便超龄,同样纳入保障。第二,未缴工伤险,单位“全额买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企业省下的保费,最终要在事故发生后连本带利地“吐”出来——而且是企业自掏腰包,没有基金分担。第三,新规填补制度空白。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平台、企业等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想保保不了”的困局。今后,超龄人员工伤维权将更有依据。1.超龄务工也要问清“保不保”。入职时主动询问用人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如单位以“超龄”为由拒保,要意识到一旦出事将由单位全额赔偿,必要时保留劳动关系证据(考勤、工资条、工作群记录)。2.受伤后立即走程序。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就医并保留病历、事故认定书;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不要因为“超龄”就放弃。3.仲裁不受理别慌。若遇“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已普遍支持超龄务工人员主张工伤待遇。1.应保尽保,别存侥幸。无论劳动者是否超龄,只要构成用工,就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未参保的,一旦出事全部损失由企业承担,金额往往远超保费。2.关注新规落地。2026年7月1日起《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企业招用超龄人员有了明确的参保义务,应尽早将这一群体纳入参保范围。3.规范现场安全。超龄人员身体机能相对下降,应尤其注意岗位安全培训和作业防护,从源头降低事故风险。